一、心力衰竭的诊断流程
心衰的诊断依据:存在心衰的症状及体征,并有心脏收缩或舒张功能障碍的客观证据。慢性心衰诊断流程见图1,主要基于心衰的临床可能性(病史、体格检查和心电图)、利钠肽检测和超声心动图的评估。
慢性心衰的诊断流程
二、心衰的分类及诊断标准
表1ESC心衰指南关于心衰的分类及诊断标准
心衰类型
射血分数降低性心衰(HF-REF)
射血分数处于中间范围的心衰(HFmrEF)
射血分数保留性心衰(HF-PEF)
诊断标准
1
症状±体征a
症状±体征a
症状±体征a
2
LVEF40%
LVEF40%~49%
LVEF≥50%
3
1.BNP35pg/ml或NT~proBNPpg/ml
2.相关心脏结构异常(左室肥厚和/或左房扩大)或者舒张功能异常b
1.BNP35pg/ml或NT~proBNPpg/ml
2.相关心脏结构异常(左室肥厚和/或左房扩大)或者舒张功能异常b
描述
收缩性心衰。随机的临床试验主要纳入HF-REF的患者,有效的治疗已得到证实。
此组的临床特征、病理生理、治疗需进一步研究。
舒张性心衰。HF-PEF的诊断是挑战性的,因为它需要排除患者的症状是由于非心脏疾病引起的。有效的治疗尚未明确。
注:a.在心衰早期(尤其是HF-PEF)或者应用利尿剂后可能无体征
b.舒张功能异常(E/e’≥13或平均e’<9cm/s)
三、心力衰竭的分期
表2心衰发生发展的各阶段
心衰的阶段
定义
患病人群
阶段A(前心衰阶段)
患者为心衰的高发危险人群,尚无心脏的结构或功能异常,也无心衰的症状和(或)体征。
高血压、冠心病、糖尿病患者;肥胖、代谢综合征患者;有应用心脏*性药物的病史、酗酒史、风湿热史,或心肌病家族史者等。
阶段B(前临床心衰阶段)
患者从无心衰的症状和(或)体征,但已发展成结构性心脏病。
左室肥厚、无症状心脏瓣膜病、以往有心肌梗死(MI)史患者等。
阶段C(临床心衰阶段)
患者已有基础的结构性心脏病,以往或目前有心衰的症状和(或)体征。
有结构性心脏病伴气短、乏力、运动耐量下降者等。
阶段D(难治性终末期心衰阶段)
患者有进行性结构性心脏病,虽经积极的内科治疗,休息时仍有症状,且需要特殊干预。
因心衰需反复住院,且不能安全出院者;须长期在家静脉用药者;等待心脏移植者;应用心脏机械辅助装置者。
四、心力衰竭的心功能分级
表3NYHA心功能分级与ACC/AHA心衰阶段的比较[1]
ACC/AHA心衰阶段
NYHA心功能分级
A
无
B
Ⅰ级
活动不受限。日常体力活动不引起明显的气促、疲乏或心悸。
C
Ⅰ级
活动不受限。日常体力活动不引起明显的气促、疲乏或心悸。
Ⅱ级
活动轻度受限。休息时无症状,日常活动可引起明显的气促、疲乏或心悸。
Ⅲ级
活动明显受限。休息时可无症状,轻于日常活动即引起显著的气促、疲乏、心悸。
D
Ⅳ级
休息时也有症状,稍有体力活动症状即加重。任何体力活动均会引起不适。如无需静脉给药,可在室内或床边活动者为Ⅳa级,不能下床并需静脉给药支持者为Ⅳb级。
五、心力衰竭患者诊断和评估内容
对心衰患者进行全面准确的诊断和临床评估,包括:
①确定是否存在心衰及分类;
②确定心衰的病因(基础心脏病)和诱因;
③评估病情的严重程度及预后(分期和分级);
④是否存在并发症及严重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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